露天矿山开采规模划分标准
1、依照第四款的规定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总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矿产储量规模的大型、中型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矿产储量审批机构规定。
2、三级矿量又叫生产矿量,指的是在矿床开采过程中按巷道掘进的程度及采矿准备程度,分别圈定的可采储量,叫做生产矿量。生产矿量分为开拓矿量、采准矿量、备采矿量三个级别(露天矿的采准矿量与备采矿量是一致的),故又称为三级矿量。
3、第十条 地下开采开拓工程、采准工程、切割工程的划分和露天开采开拓工程、备采工程的划分见附录一~1《开拓、采准、切割(备采)工程划分表》及附录一~2《不同采矿方法的三级(二级)矿量划分示意图》附录一~2略)。
4、露天矿开采审批流程?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阶段,申请划定矿界。安全预评价。申领采矿许可证。设计阶段。设计审查并进入建设期。基础建设阶段。安全验收评价。验收审查。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进入正式生产期。所需证件:矿山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5、露天开采标高一般不低于采区侵蚀基准面以下50 m。 4)露天剥采比不大于4:1。 5)露天矿床最终边坡角一般50°~60°。 6)露天开采最终底盘最小宽度不小于20 m。 矿床勘探类型的划分 (一)影响勘查类型划分因素 矿体(层)延展规模 大型:沿走向≥2000 m,沿倾向≥1500 m,延展面积≥3 km2。